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2﹞6号),结合凉山州实际,州医疗保障局和州财政局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与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州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参保人到州外就医有以下几个变化:
一、新增急诊抢救免备案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全国范围内就医,不再办理备案手续均视同已备案,按照异地急诊抢救报销标准报销医疗费用。
二、就医前忘备案了?可以补!
支持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联网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可以参照凉山州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三、备案不再限制到某医疗机构。
异地就医所有备案类型均只需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只备案到就医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备案地所有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都可以去就医。
四、备案有效期限有新规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半年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实行“一次备案、永久有效”,如需变更或取消,原则上在备案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因退休安置地、工作单位、参保险种等发生变化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
五、住院期间必要的院外检查或购药可以报销了!
异地就医患者住院期间确因病情需要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到定点药店购药。凭《住院期间外院检查治疗或定点药店购药单》,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章,相关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或回参保地办理纳入手工报销。
六、异地“外伤”实现直接结算。
符合凉山州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通过“外伤标志”和“涉及第三方标志”为参保人员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表1:凉山异地就医待遇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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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
备案人员范围 |
是否需办理备案 |
职工医保 |
居民医保 |
回凉山就医 | |||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
|
省内 |
省内长期备案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是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不分医院级别职工起付线为800元,居民为1000元,比例按本地就医待遇 |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是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是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
|
省内临时备案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
否 |
800 |
同本地 |
1000 |
下调10个百分点 |
本地就医待遇 | |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否 |
800 |
同本地 |
1000 |
下调10个百分点 | |||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否 |
800 |
同本地 |
1000 |
下调10个百分点 | |||
|
省内未备案 |
全部视同已办理临时备案享受临时备案待遇 | |||||||
|
省外 |
省外长期备案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是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不分医院级别职工起付线为800元,居民为1000元,比例按本地就医待遇 |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是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是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本地就医待遇 | |||
|
省外临时备案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
是 |
1000 |
同本地 |
1500 |
下调10个百分点 |
本地就医待遇 | |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否 |
1000 |
同本地 |
1500 |
下调10个百分点 | |||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是 |
1000 |
同本地 |
1500 |
下调10个百分点 | |||
|
省外未备案 |
应办未办理 |
1600 |
下调10个百分点 |
2000 |
下调20个百分点 | |||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