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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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凉府发〔2017〕13号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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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050039/2019-01117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文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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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文机关
:
凉山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
凉府函〔2019〕137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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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0
发布日期
:
2019-09-12
有效性
:
有效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凉府发〔2017〕13号文件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凉府发〔2017〕13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切实整改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十二督查组指出的“四川省凉山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加分条件”等问题,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州建筑业发展的意见(试行)》(凉府发〔2017〕13号),自通知之日起,不再执行该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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