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
公开征求《调整艾滋病等四种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相关工作的通知》(凉医保发〔2025〕18号)要求,结合《2025年凉山州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题会》(凉府阅〔2025〕6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我局草拟了关于调整艾滋病等四种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公示期内,公众如有异议,可将相关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反馈至州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34-21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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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调整艾滋病等四种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
关于调整艾滋病等四种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州医疗保障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相关工作的通知》(凉医保发〔2025〕18号)要求,结合《2025年凉山州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题会》(凉府阅〔2025〕6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切实减轻艾滋病、耐药结核病、结核病、丙型病毒性肝炎参保患者的就医经济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经研究,从10月1日起调整我州艾滋病、耐药结核病、结核病、丙型病毒性肝炎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支付比例。经鉴定符合患艾滋病、结核病、耐药结核病、丙型病毒性肝炎等门诊慢特病种并在医保系统备案成功的,治疗该病种所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90%。
二、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丙型病毒性肝炎为3000元,结核病为4000元。艾滋病、耐药结核病仍按原二类门诊特殊疾病标准执行。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凉山州财政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