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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的意见

2014/06/10 7.7k 阅读 178 点赞

标题

: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的意见

索引号

:
009050039/2014-00088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文件种类

:
意见

发文机关

:
州政府

发文字号

:
凉府发〔2014〕7号

成文日期

:
2014-06-11

发布日期

:
2014-06-11

有效性

:
有效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的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的意见

凉府发〔2014〕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控制学生辍学率,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县市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校长、村主任(村、居委会主任)、家长等的“六长”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县市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主要领导作为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市教育局局长和中小学校长作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家长作为依法送子女入学直接履行人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县市长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联系薄弱学校,建立长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义务教育中小学入学率、辍学率达到“普九”标准。

  (二)县市教育局长负责组织《义务教育法》、《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统筹安排辖区内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组织对乡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分析辍学原因,研究应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县市政府报告。

  (三)乡镇长负责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动员辍学学生复学。经组织动员仍不返校复学的学生,由乡镇政府向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

  (四)校长负责组织对家长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乡镇、村(居)委会干部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学生台账,向教育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书面报告,并配合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对劝返不回的学生和去向不明的学生,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

  (五)村(居)委会主任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动员辍学学生及时返校。经反复动员仍不愿返校的学生,向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并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

  (六)学生家长负责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送子女按时入学,配合学校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强化措施,齐抓共管,确保义务教育中小学入学率、辍学率达到“普九”标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县市目标任务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5%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逐年提高,按照《凉山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事业发展目标,力争安宁河流域五县一市到2015年达到93%,2020年达到95%;其余十一个县到2015年达到90%,2020年达到95%。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要将每年春季、秋季开学第一个月确定为“控辍保学”宣传月,相关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义务教育的概念意义、中小学学生辍学的危害以及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处罚规定,增强各级干部、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意识,明确政府、社会、家庭、学校任务职责,在全社会形成“控辍保学”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再次逐级分解细化“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督导检查,并将“控辍保学”工作成效列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州政府负责对各县市政府“控辍保学”目标进行考核,对因工作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县市入学率、辍学率不达标的,将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指标下滑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县市政府负责制定对乡镇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控辍保学”目标考核办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对中小学校“控辍保学”目标考核办法;乡镇政府负责制定对村(居)委会“控辍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入学率不达标和学生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14年6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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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