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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杨平等5名同志二等功的决定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杨平等5名同志二等功的决定
凉府发〔2013〕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2012年来,全州公安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于使命、恪尽职守,全体参战民警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连续作战,以严格的要求、严明的纪律、严整的警容,成功组织并参加了全州政法系统应急处突演练,相继完成了火把节、建州60周年州庆和“中国•会理第二届国际石榴节”等重大活动的安保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各族人民安居乐业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推动全域凉山全面开发开放、跨越发展,打造平安凉山、法治凉山,根据《凉山州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经州公安局提名并经州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杨平等5名同志各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杨 平 凉山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启元 凉山州公安局副局长
魏 刚 西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 令 会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 鹏 西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保持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各县市、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勇争一流,为把我州建成全国最稳定、最平安、最和谐的民族地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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