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凉山州全面落地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执行国家统一的药品通用名、药品分类、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规定,确保我州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包括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内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
本次目录新增111个药品,囊括抗肿瘤药、罕见病治疗等领域的药品,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领域用药,涉及23个临床组别,包括56个慢性病用药(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23个肿瘤用药、17个抗感染用药、7个罕见病用药等,其中22个儿童用药、2个新冠治疗用药、2个国家基本药物,重点领域药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药品目录结构更加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更加高效、基本医保药品保障能力和水平更加提升。本次调整还有一项最大的变化,就是改变或缩小很多药品的支付限制,取消100余个品种医保支付限制。
一、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有哪些规定?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对于竞价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各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应优先配备和使用竞价药品通用名下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品种,减轻患者负担。
二、我州药品分类管理是政策怎样的?
单行支付管理的药品执行全省政策,调整后共154个;谈判药品中按乙类药品支付管理的药品调整后共228个;高值药品名单共18个。
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是否有新增?
将阿齐沙坦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等25个药品新增纳入我州两病门诊用药范围,进一步减轻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患者用药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