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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周榆丰、潘建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3/01/31 1.3w 阅读 68 点赞

标题

: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周榆丰、潘建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

:
009050039/2023-00007

主题分类

:
其他

文件种类

:
决定

发文机关

:
凉山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
凉府发〔2023〕1号

成文日期

:
2023-01-24

发布日期

:
2023-02-01

有效性

:
有效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周榆丰、潘建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奖励周榆丰、潘建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凉府发〔202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鼓励和褒奖见义勇为行为,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凉山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十二届州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评定周榆丰、潘建英2名同志为州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给予表扬奖励,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

全州广大干部群众要学习他们英勇无畏、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舍己为人、勇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的英雄事迹和优良品质,在全社会形成倡导科学合理实施见义勇为,鼓励、尊重、褒奖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汇聚社会正能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凉山,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凉山努力奋斗。

附件:周榆丰、潘建英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介.doc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4日   

附件:

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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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