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医保局部署,自2022年5月27日0时起,我州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再次下调。“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单人单检)项目价格由28元/人次调整至16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混合检测)由8元/人次调整至3.5元/人次,“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由5元/人次调整至2元/人次,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最高限价由15元/人次调整至6元/人次。
全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供患者选择,单独进行核酸检测的,不得收取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
